第七十一章 店老板欲嫁女(第1页)
贞观二年,四月六日,鸡叫三声,太阳从东方冉冉升起,照亮大地。
李清起床,着衣,带冠,进入自己的书房,拿起自己写的行卷准备入长安城寻魏征。
李清不会骑马,所以寻了个牛车入长安城,当然李清也不准备学骑马……
骑马是武将们做的事情,李清从未想过做武将,头挂在腰上的事情李清不准备做,这也是李清为什么不找程咬金,秦琼举荐的原因,他们举荐,肯定是做武官,所以李清找了一个‘怕被别人说程咬金与秦琼任人唯亲’的理由搪塞了过去。
“做牛车多舒服啊。”
李清嘴里叼着一根干草,舒适懒散的躺在牛车呢。
蓝天白云,空气清新。
道路两旁树木茂密,阳光透过树叶空隙洒落温暖无比。
老牛慢行,晃晃悠悠,就如同荡秋千一般,舒适自然。
“公子,长安城到了。”
赶车的老汉对躺在牛车上的李清轻轻喊道。
李清慢悠悠的起来,看着庄严的长安城。
明德门门口左右两旁的士兵站立,手拿长枪,腰挎横刀,身着战甲,好不威武。
百姓们熙熙攘攘的往里面走去,并不会出现电视剧里面对每个百姓都要搜身的画面,百姓们也不会对守城门的士兵点头哈腰的献媚,或有或无的只会对士兵们报以微笑。
李清下车了,付了车钱,原本车价钱是五文来着,李清硬生生打了一文钱下去,李清很开心,拉牛车的老汗却是垂头丧气。
李清进城了,如同百姓一样,先对士兵们报以微笑,然后悠哉快哉的从城门而进。
李清觉得每次进长安城都有一种新的感觉,如同进前世的海澜之家一样。
第一次进长安城为了生计,骗了程处默。
第二次进长安城是给秦琼治病,成了他的干儿子。
第三次进长安城是给秦琼、程咬金拜年,喝醉酒成了程咬金的干儿子。
第四次进长安城是为了救幺妹,杀了侯君集的儿子。
第五次进长安城又是为了生计,建立了二八饭馆。
五次入长安城,次次不一样。
这是第六次入长安城,而是为了今后的工作。
进入长安城李清先去的二八饭店,不为别的,就为了吃一顿免费的早餐。
……
“公子,您来了,里面请,雅间。”
店老板看到李清来,喜笑连连。
李清也不回话,如同大爷一般的仰着头,手向前一挥,意思是领路。
店老板如今更加的胖了,一挪一动之间都能够让人感觉到地面的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