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谄媚的法家跪舔的儒家(第2页)
而不是什么公平公正或者惩恶扬善。
但如果公平公正是维稳的条件之一。
那统治阶层也只能捏着鼻子,忍着恶心,给底层人民一点所谓的公平公正。
就如同当年美国南北战争,林肯签署《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一样。
解放黑人奴隶是为了赢得南北战争。
但如果不解放黑人奴隶也能赢得战争,那他就不会解放。
两者都是一样的道理。
所以说啊,你要真拿着所谓的公平公正去状告统治阶层。
那就只能换来一句
“堂下所跪何人,因何状告本官呐?”
在古代,越靠近律法之人,越知道律法的本质。
不过是废纸一张。
需要的时候,拿出来针对你一下。
不需要的时候,就收起来,对你来一句“老子就是王法”。
律法就是如此具有观赏性以及可玩性。
其实,律法如此二元与法家有着密切的关系。
先秦时期的法家对君王的谄媚并不比后世儒家对皇帝的跪舔要差。
法家所推崇的思想,可集中概括为“法”、“术”、“势”。
所谓商鞅变法,申不害用术,慎到重势。
“法”,就是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
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
“术”,就是君王操纵臣下的手段。
那些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
“势”,就是把朝廷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君王手里。
使其变成恐吓的对象,以便压制臣下,所谓“势”即是威权。
这便是法家最主要的三派思想。
法术势三派各有侧重,而韩非子兼容并顾,故此说他集法家的大成。
从术和势两派不难看出,他们认为最重要的是帝王的权术和威势。
这哪有一点法治的样子,根本就是人治。
就算是商鞅,提出依法治国,也做不到君王与庶人一视同仁。
同样是让君王脱于律法之上。
秦孝公之子嬴驷触犯律法,但因为其身份尊贵,就只处罚了其师嬴虔和公孙贾。
至于说什么嬴驷流放,更是无稽之谈。
律法之于君王,自然只是其统治的手段。
商鞅能做到刑上大夫,就已经难能可贵了。
就算是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也概莫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