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利国利民第五更(第2页)
万安下意识的狡辩:“不是我”
常风道:“万辅想说,媚书非伱所献?每一本媚书上,都有四个工字小楷‘臣万安进’!”
“字体圆润饱满,除了万辅,谁还能有如此手笔?”
二十六个“臣万安进”摆在那儿呢。万安无法抵赖。
他使出了混迹内阁十几年练就的蒙混过关大法!他直接跪倒,“梆梆梆”磕头。高呼:“臣有罪!臣有罪!皇上万岁!”
弘治帝高声道:“万安,抬起头来!”
万安抬头。
弘治帝指了指那一箱媚书:“这该是臣子所为嘛?”
弘治帝的言外之意很明显:老万,你不配当臣子。主动认罪吧!自请革去官职。老老实实滚出京城。
万安不为所动,依旧只是磕头:“臣有罪,臣有罪。皇上万岁!”
就是不说自请革职。
弘治帝吩咐常风:“常风,将这些媚书给众卿传阅!”
常风将媚书分给一众文臣武将。
文臣武将们爆出一声声惊呼:“啊呀!真脏了我的眼睛!”
“非礼勿视啊!果如常千户所言,这些书至淫至邪!”
不管这些官员们是不是一肚子男盗女娼。至少他们嘴上得挂着礼义廉耻。
他们纷纷开始当面参劾万安。
“万安给先皇进献媚书。他才是真正的祸乱宫廷!该将他革职,交由三法司会审议罪!”
“辅之职,万安不配!请皇上治罪于他!”
“呜呼!万安简直就是满朝两榜出身的读书人中的奇耻大辱!臣不屑与之为伍!”
早朝舆论已经形成了一边倒。
弘治帝认为,如果万安稍微要点脸,就会自请革职。
然而,弘治帝远远低估了万安的无耻!
都到了这个份儿上,万安还幻想着能够保住辅之位呢!
万安高喊一声:“臣有罪!臣自请罚俸一年,哦不,三年!以赎罪孽!”
万安此言一出。弘治帝傻眼了,怀恩傻眼了,常风傻眼了,满朝文武都傻眼了!
给先皇献媚书,间接害死先皇。这么大的罪,他竟然想罚点俸禄了事?
这是万安混迹朝堂的又一项诀窍:小杖受,大杖走。
这人特娘的。
怀恩终于无法忍受万安的无耻!
历史名场面上演了!
怀恩不顾早朝礼法,从弘治帝身边径直走到了万安面前。
他直接扯掉了万安的笏板,大吼一声:“万安,你还不滚?”
笏板是大明官员参加御门早朝时面见君主的工具。
它有三个作用。第一个作用:记录皇帝所说之事。
第二个作用:礼仪。
第三个作用,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它代表着官员的身份。
怀恩扯掉万安的笏板,等于越俎代庖,替弘治帝革去了万安的辅之职。
怀恩压低声音,说了一句话:“要官还是要命。万安,你自己选。”